| 柬埔寨王国商业部职能及组织结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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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5-28 23:43 |
商业部指导和管理柬埔寨王国的国内、国际贸易,其具体职能如下:
1、制订国内、国际贸易政策;
2、确定战略物资储备;
3、监督商品价格,扶持农产品和食品价格,管理市场开发;
4、向消费者促进和宣传产品的使用,刺激食品、原材料、石油、粮食和国家所需的消费品的销售,确保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渠道,确保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所需设备的供应;
5、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利益;
6、组织、管理和监督国外贸易,并对限制类商品发放进出口许可证;
7、确保进、出口商品的平衡;
8、促进对国际市场的认知和接触,以在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促进国际贸易;
9、开展对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研究,并判断市场趋势,以通告生产者和商人,为开展国内和国际贸易提供便利;
10、制发进、出口许可证;
11、提出实施的指导方针,采取措施执行商业竞争法,防止垄断经营,特别是那些来自外国的、非法主导国内经营的;
12、管理商标;
13、检查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重量和种类,抑制市场上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除外)质量的欺诈行为;
14、管理国家普惠制(GSP)中心,监督商会、国有企业和由商业部指导的混合制国有企业;
15、管理柬埔寨与东盟(ASEAN)和其它国际组织(如APEC、ESCAP、WIPO、EU、UNCTAD、UNCED和WTO)之间的经济合作;
16、管理商业注册,按照商业管理法和商业注册条例管理商业活动。
商业部组织结构如下:
1、部长办公厅
2、监察总局
3、行政和财务总局(下辖行政司、人事司、会计财务司和总技术司)
4、技术总局(下辖国内贸易司、国外贸易司、法律事务司、普惠制GSP司、知识产权司、东盟和国际组织司、出口促进局和柬埔寨进出口货物监管与抑制欺诈局Camcontrol)
5、地方商业部门
6、商业部管辖的国有企业
出口促进局职能介绍:
1、设计规划和促销方案,以增加货物和服务出口潜力,并和出口制造商密切磋商;
2、向相关部委建议措施改善和方便国内产品的出口;
3、引导和鼓励国内产商参加国内外贸易展和交易会;
4、参与信用程序和措施的制订,以增加出口;
5、协助出口商寻找海外市场,并为促进出口提供便利;
6、通告和起草关于商业扩张的文件,并分析和宣传有关信息。
东盟和国际组织司的职能:
1、分析和管理涉及商业部的有关东盟事务的工作;
2、参与起草将列入AFTA共同生效优惠关税计划的商品名单;
3、参与起草有关柬埔寨执行东盟经济协议的政策和战略;
4、作为东盟服务协调工作组的中心;
5、与世界贸易组织WTO进行商业谈判;
6、承担与APEC、ESCAP、WIPO、EU、UNCTAD和UNCED等国际组织进行商业合作的职责;
7、协助商业部应付外方不符合WTO规定的贸易惯例;
8、谈判有关关税和非关税的措施;
9、为相关的机构与WTO谈判和解决总体贸易纠纷,提供帮助和便利;
10、收集贸易信息;
11、宣传柬埔寨须遵守的规定和协议。
12、负责核查与发放向东盟成员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韩国出口的所有种类货物的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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