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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王国旅游部的组织结构及职能
2003-08-13 11:42
  
  柬埔寨旅游部下设2个总局(旅游总局和行政财务总局)、1个部长办公厅和1个监察局。其中,旅游总局下设6个司:东盟国际合作司、旅游行业司、教育培训司、市场营销司、计划发展司、文化旅游开发司;行政财务总局下设3个司:人事与人力资源司、行政总务司、财务司。

  一、旅游总局

  旅游总局下设6个司:

  (一)东盟与国际合作司

东盟国际合作司主管国际合作和东盟事务,其具体职能如下:

  l、在东盟框架内,研究、制定开发旅游领域的政策和战略;
  2、执行国际合作事务;
  3、在东盟框架内,与地方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
  4、与国内旅游机构一道,起草、校对、装订柬王国政府旅游部与其它国家的双边协议、备忘录、通告,包括组织签字仪式工作;
  5、就国际事务与各部委及各国驻柬大使馆进行联络;
  6、协调和组织部领导出席的各种会议、大会、研讨会和其它仪式。

  (二)教育培训司

  教育培训司的主要职责是管理旅游职业培训和其它旅游服务,其具体职能如下:

  l、与旅游部的其它部门合作,研究和组织培训课程、计划和再培训;
  2、与所有内外旅游培训及教育机构合作;
  3、组织、管理公立及私立的培训及职业培训旅游学校;
  4、组织管理旅游图书资料;
  5、研究和编写旅游培训教材;
  6、与部行政财务司合作,制定培训计划,评价拟派遣在当地或出国进修旅游官员的职业能力;
  7、评价在私人旅游企业的雇员的职业能力;
  8、向旅游培训学校颁发资格证书;
  9、管理旅游培训教员。

  教育培训司下设5个办公室:计划与课程办公室、培训与再培训办公室、文件图书资料办公室、旅游学校管理办公室、旅游培训师资办公室(新提议)。

  (三)市场营销司

市场营销司的职能如下:

  l、研究和管理游客市场信息;
  2、编写国内外旅游促销资料;
  3、向抵达机场的游客致意并提供信息;
  4、在尊重和保持柬民族文化和传统的原则下,与国内外媒体及主管旅游促销的海外代表联系,以促进旅游和吸引游客到柬埔寨王国观光;
  5、参加国内外各种旅游展销,推动旅游事业;
  6、为媒体、电视台、旅行社、外国投资者访柬,提供方便并安排访问计划;
  7、管理和开展国内外促销,并管辖海外促销代表。

  市场营销司下设3个办公室:市场办公室、促销办公室、海外代表管理办公室。

  (四)文化开发司

文化开发司的职能如下:

  l、与文化艺术部及其它部门在开发文化旅游领域进行合作;
  2、协调计划发展司,在柬埔寨开发更多的旅游景点;
  3、在旅游开发中,维护柬民族文化的个性和价值。

文化开发处下设4个办公室:装设、建筑风格办公室;文化旅游活动办公室;旅游开发计划办公室;旅游景点安排办公室。

  (五)旅游行业司

旅游行业司主管全国的旅游行业,其具体职能如下:

  l、对旅行社、导游及所有与旅游有关的行业进行技术指导;
  2、管理旅游服务以及与旅游有关的行业,如:饭店、宾馆、按摩院、餐馆、酒馆、迪厅、卡拉OK厅、旅行社、导游、旅游运输手段、旅游景点和旅游体育运动;
  3、对饭店、餐馆、景点、旅游运输进行控制和评级;
  4、汇总旅游行业统计;
  5、协调部内相关部门、有关部委、机构、有关当局,分配管理控制旅游领域的企业和服务的设立。

  旅游行业司下设4个办公室:旅游景点办公室、饭店管理办公室、餐馆管理办公室、旅行社管理办公室。

  (六)计划发展司

计划发展司的职能如下:

  l、为旅游发展计划,研究、收集、整理数据;
  2、研究、计划旅游景点的开发;
  3、管理外国援助计划;
  4、管理旅游信息和统计数据;
  5、进行市场调研,汇集和整理旅游统计;
  6、游客调查和统计。

  计划发展司下设2个办公室:计划发展办公室、信息统计办公室。

  二、行政财务总局

行政财务总局的职能是:

  l、统计、起草报告文件、管理财务和装备;
  2、管理旅游部的官员和工作人员;
  3、参与对旅游领域的立法的督察和调研工作;
  4、为旅游部、各省市旅游局的行政活动提供便利;
  5、协调其它部委;
  6、起草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协助立法进程(澄清柬文草案);
  7、参与建议旅游方面法律的执行、发证、协定以及其它合同;
  8、参与解决旅游方面的争议。

  行政财务总局的3个司(行政总务司、财务司、人事与人力资源司)下设7个办公室:
  l、行政办公室;
  2、人事办公室;
  3、设备物资供应办公室;
  4、财务办公室;
  5、礼宾办公室;
  6、统一采购办公室;
  7、报告摘要办公室。

柬政府除在中央设旅游部外,各省市还设有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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