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动态商情发布经贸合作与调研中柬经贸合作柬埔寨简介经贸法律法规柬经商团体经贸企业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柬经贸合作 >  对柬援助与培训 >  正文

日本将向湄公河流域国家提供60亿日元贷款
2008-01-22 16:21  文章来源:华商日报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近日,在日本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外长会议上日方宣布将向柬埔寨、越南、老挝和缅甸四个东南亚国家提供60亿日元的官方发展援助贷款(ODA),用于东南亚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这个计划包括在未来3年内提供22亿日元修建两条连接东南亚半岛泰国、越南和缅甸的高速公路,形成一条“东西经济走廊”;向柬埔寨、老挝和越南三国提供22亿日元用于培训海关人员,提高他们的通关效率,以及向柬埔寨政府提供17亿日元用于帮助柬埔寨减少贫困。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欧盟向柬埔寨提供2310万欧元用于落实扶贫和改革计划    2008-01-05 17:27
世界粮食计划署向柬埔寨提供6400万美元的援助    2008-01-03 17:24
日本为柬埔寨提供近900万美元优惠贷款    2007-10-30 19:40
日本与柬埔寨签订新排雷援助协议    2007-09-10 22:17
柬参议院希望我继续提供援助    2007-07-20 17:08
中柬签署优买和优贷贷款协议    2007-01-27 22:12
中柬双方签署1亿元人民币无息贷款协议和援柬选举办公设备供货合同     2006-12-28 22:10
中柬双方签署1亿元人民币无息贷款协议和援柬选举办公设备供货合同     2006-12-28 11:22
洪森首相高度评价我向柬提供2亿美元优买信贷和一套车载移动式集装箱检测设备     2006-10-26 16:51
中国向柬埔寨提供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在金边签署    2005-12-29 20:2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柬埔寨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