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柬埔寨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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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政府出台农产品免缴增值税政策 促进农业发展

柬埔寨政府宣布,将向从事稻米、玉米、豆类、胡椒、木薯、腰果、橡胶、龙眼、芒果、香蕉、水产、禽畜养殖、用作动物饲料的棕油等13种农产品生产和供应的农业企业提供免缴增值税、预扣税、预缴利润税和最低税优惠政策。该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

此政策是落实洪玛奈首相2023年11月13日提出的政府向特定农业领域提供税务激励措施的具体举措。